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学校将举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报告会,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 10月31日(周二)上午9:00
二、地点 科学会堂
三、报告人
党的十九大代表、天津大学药学院党委书记冯翠玲
四、参会范围
校领导,校党委委员、纪委委员,全体中层干部,各基层党支部书记,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按照参会人数分配(见附件1和附件2)要求,于今天下午17:00前参会回执(附件3)交至宣传部,务必保证参会人数。
2.请按照座位图(见附件4)要求,组织好师生于明天上午8:45前就座完毕。
3.请严格遵守会议纪律,报告期间勿来回走动,将手机自动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。
联系人:刘宁 电话:8668259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