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有依据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制定的,具有明确实验教学目的,并与理论教学体系相匹配的实验教学大纲、实验教材。
实验教学大纲应包括:课程名称、课程编号、实验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、考核方式等。实验教材应按实验教学大纲的要求选用或编写,内容应包括:实验目的,所用仪器及其性能、实验原理、实验步骤、测量方法、实验结果及思考题等。
2.认真备课、熟悉教材,预做实验、熟悉设备,做好各项准备工作,确保实验教学正常进行。
3.严格执行实验分组规定,基础课1人1组,技术基础课2人1组,不宜1人或2人1组完成的,以满足实验要求的最低人数为准,保证学生按教学要求都能实际动手操作。
4.实验原理、操作规程阐述清楚;示范操作熟练、规范;严格要求、指导学生遵守实验规则,精心使用器材;坚守岗位、不脱离现场,认真观察、记录和评定学生操作情况。
5.严格要求学生如实记录数据,严禁抄袭、拼凑、随意更改数据和结果,认真填写实验报告,养成严谨、求实的科学作风。
6.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课程特点,制定并向学生事先公布具体考核办法,并严格执行。
7.确保实验安全,强调有关规章制度和用电、用气、用化学试剂等安全事项,强调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。对违反规章制度、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,令其停止实验。
8.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、符合人才培养要求安排的实验教学活动,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。
制定时间:2006年7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