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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XPERIMENTAL TEACHI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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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天津商业大学学生实验守则

    发布时间:2014-06-20  点击:

    一、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爱护仪器设备,非实验用品一律不准带进实验室。

    二、必须按时上实验课,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能进实验室,该次实验由本人申请,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安排其它时间补做。一学期累计三次未做实验者不能参加该课程考试。

    三、实验前应认真预习,明确实验目的、步骤,初步了解实验所用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。准备不合要求者必须重新预习,否则不能做实验。

    四、进入实验室必须保持安静,不得高声谈笑,不得随地吐痰,不乱抛纸屑杂物,保持室内整洁。

    五、实验时,仪器安装完毕须经指导教师检查后才能进行实验;实验中,必须如实记录各种实验数据,积极分析思考,不得抄袭他人的实验记录。

    六、实验中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其他仪器设备、器皿等,不得进入与实验无关的场所。

    七、要注意安全,遵守实验室有关操作规程,节约水、电、材料,遇到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、火源,并向指导教师报告,采取紧急措施。

    八、必须爱护实验室的所有仪器、工具,如发现仪器设备故障或损坏,要及时报告,查明原因。凡属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设备故障或损坏的,要照章赔偿。

    九、实验完毕,须经指导教师检查仪器、工具、器皿及实验记录,整理好实验现场、做好卫生后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
    十、实验后,按要求写出实验报告,认真分析实验结果,正确处理实验数据,不得更改原始数据。

    十一、计划在开放实验室做自行设计的实验,应事先和相关实验室联系,报告自己的实验目的、内容和所需的实验仪器、材料,经同意后,在实验室安排的时间内进行。

    制定时间:1993年5月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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